招標采購
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食材采購及配送項
《重要通知》
(招標編號:HXZC-2025060080)
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
一、招標條件
本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已由項目審批 / 核準 / 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私有資金:180 萬元,招標人為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一)規模
為建立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系統標準化、規范化的食材采購供應管理體系,加強成本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文件要求,現招標人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的供應商。
(二)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
2.1 投標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其他會計報表等,成立不滿一個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相關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六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2.2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本項目不接受大型企業參與投標(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要求,本規定的中型企業標準上限即為大型企業標準的下限)。
2.3
本章 2.1 第(5)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4 拒絕下述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
1.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
2.為招標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
3.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招標代理機構將在開標結束后通過 “信用中國” 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 網站等渠道查詢投標人信用記錄并保存。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一)獲取時間
2025-09-18 08:30 到 2025-09-24 17:30
(二)獲取方式
線下紙質獲取:
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09 月 24 日為止,每天 8:30-11:30,13:30-17: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2.現場獲取方式:請將 a.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b.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c. 被授權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d. 標書工本費匯款憑證,以上四份材料壓縮打包發送至郵箱后,攜帶以上四份原件至南京市獲取紙質招標文件;
3.標書工本費:人民幣 100 元 / 套。通過正當途徑獲取招標文件后才可參加此次采購活動。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遞交截止時間
2025-10-09 09:30
(二)遞交方式
線下紙質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開標時間
2025-10-09 09:30
七、其他
招標公告
(一)項目概況
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項目名稱)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南京市獲取紙質招標文件,并于 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時 3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XZC-2025060080
2.項目名稱: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
3.項目預算:180 萬元
4.最高限價:180 萬元
5.招標需求:為建立南京市玄武湖公園管理處系統標準化、規范化的食材采購供應管理體系,加強成本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文件要求,現招標人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的供應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中標供應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有關食品行業管理的標準規定、磋商文件及雙方合同的約定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和經濟糾紛等影響社會和諧穩定事件的,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三)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其他會計報表等,成立不滿一個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相關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六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2.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本項目不接受大型企業參與投標(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要求,本規定的中型企業標準上限即為大型企業標準的下限)。
3.本章 2.1 第(5)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4.拒絕下述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
(1)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
(2)為招標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
(3)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招標代理機構將在開標結束后通過 “信用中國” 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 網站等渠道查詢投標人信用記錄并保存。
(四)獲取招標文件
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09 月 24 日為止,每天 8:30-11:30,13:30-17: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2.現場獲取方式:請將 a.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b.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c. 被授權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d. 標書工本費匯款憑證,獲取紙質招標文件;
3.標書工本費:人民幣 100 元 / 套。通過正當途徑獲取招標文件后才可參加此次采購活動。
(五)投標、開標信息
1.投標開始時間: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時 10 分;
2.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時 30 分;
3.投標文件份數:紙質版投標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電子版投標文件壹份 [一般應為 PDF 格式、U 盤形式(單獨封裝)]。當紙質正本文件與副本、電子版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電子版文件用于輔助評標和存檔,投標人須承擔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紙質文件須清楚標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樣
注:報名前郵箱發送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電話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 鄭鑫 13041093518
郵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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